致武汉返乡人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武汉返乡人员: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请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您返乡后应居家观察两周,同时主动配合村居委(社区)干部和乡村医生的医学观察。
2.观察期间必须佩戴口罩,防止通过空气传播疾病,感染周围人群。
3.观察期间不要外出,也不要参加各种聚会、聚餐活动。
4.观察期间注意休息,避免过度疲劳,注意保暖,避免受凉。
5.观察期间保持个人卫生,生活用具用品专用,勤洗手,不随地吐痰。
6.观察期间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用后纸巾不得乱扔。
7.当您岀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时,请主动告知村居委(社区)干部和乡村医生,并佩戴口罩,及时到医院检查、诊治。如隐瞒病情或拒不配合造成疫情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咨询电话:71648339
在此恭祝您和家人新春快乐、身体健康!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4日
新
年
快
乐
本条编辑: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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