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 我们在一起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的变化,为坚决打赢疫情防疫阻击战,经研究,现将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各大型商场超市要配备测温仪,对进入场内的消费者测试体温,场内工作人员和入场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人员禁止进入经营场所。
二、其他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入场的消费者要求佩戴口罩,否则拒绝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三、必须做好公共场所公共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及时进行消毒。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五、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时自行截止。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
本条编辑:韦雪
南川扫黑除恶举报电话:110、(023)71422767、(023)71663120;举报邮箱:cqnczf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