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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07 13:31


防控疫情 我们在一起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的变化,为坚决打赢疫情防疫阻击战,经研究,现将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各大型商场超市要配备测温仪,对进入场内的消费者测试体温,场内工作人员和入场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人员禁止进入经营场所。

二、其他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入场的消费者要求佩戴口罩,否则拒绝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三、必须做好公共场所公共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及时进行消毒。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五、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时自行截止。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



本条编辑: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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