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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餐饮业新冠肺炎防控指引

发布日期:2020-02-27 20:25 来源:南川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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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疫情防控 · 有序复工复产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进餐饮企业复工复业,区餐饮住宿业协会特制定本指引。本指引适用于我区允许复工复业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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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明确操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

(二)从业人员排查管理。企业(业主)对从业人员近14天的行动轨迹排查清楚,且无须隔离观察情形。

(三)在复工复业前,需要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质(至少储备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水、额温枪等),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需全面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经营场所环境要求

(一)在开工和复业前,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防护知识海报。

(二)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增加消毒频次。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三)厨余垃圾桶加盖,配置专用废弃口罩垃圾桶,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厨余垃圾、废弃口罩应分类及时清理。

(四)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采用自然通风。


提供服务要求

(一)入口处设立警示提示,提醒就餐做好个人防护,注明就餐人员进出要求。

(二)尽可能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提供消毒纸巾,有条件的企业可把水龙头改为非接触(感应)式水龙头。

(三)经营企业可减少桌椅摆放以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实行分散就座,就坐保持间隔,使用公筷或公用汤勺。

(四)禁止举办宴会餐饮等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提倡外卖服务。


顾客进店方面要求

(一)进店就餐人员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 37.2℃或干咳、打喷嚏等一律不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

(二)要求顾客进店除就餐外,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口罩禁止放桌面和椅(凳)子上,废弃口罩必须丢在专用垃圾桶内。

(三)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外卖服务方面要求

(一)当天加工,当餐供应,提倡无接触配送。

(二)外卖配送盛放食物的容器,应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

(三)外卖配送员的交通工具应进行严格消毒。


采购进货管理

(一)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

(二)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三)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员工管理要求

(一)做好员工疫情防护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上岗并及时更换。

(二)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建立员工档案,形成每日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等。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本条编辑: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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