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疫情防控 · 有序复工复产
我区2020年廉租房申请工作已经展开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前往办理
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本次廉租房保障方式为发放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低保户为每人每月100元。
一、具有我区非农业户口且在我区实际居住;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40元;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前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
区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 杨俊枫
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家庭成员带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和复印件,以及婚姻证明,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低保证、残疾证,还有优抚证进行办理。
本次廉租房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30号,初审、复审等环节将持续到八月份,届时,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将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发放租赁补贴。
区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 杨俊枫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们将从申请之日开始补发租赁补贴。
记者:张又弋
本条编辑: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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