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获评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为全市8个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一。
近年来,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达到26%、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100%。通过各类环境保护行动,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3%,城区空气质量、主要河流断面及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全区无劣五类水体、并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同时,还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超590平方公里,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绿色生态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据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选包括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生活、生态文化5个大类,涉及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40项指标,在约束性指标上全部达标才能获评。
记者:李彬
本条编辑: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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