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2020年10月18日20时32分许,南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南川区金佛大道铭玥酒店外路段设卡盘查时,发现驾驶渝GPH5**小型汽车的驾驶员田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对田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92mg/100ml,田某涉嫌危险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
2020年10月19日20时55分许,南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南川区东环路黄泥磅路段设卡盘查时,发现驾驶渝G3U6**小型汽车的驾驶员杜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对杜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3mg/100ml。后经核查,发现杜某于2015年4月4日在S303南川区305公里处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处理过,其行为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杜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罚金2000元的处罚,并等待法院判决。
来源: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编辑: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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