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南川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双推进双落实,聚焦主责主业,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做优刑事检察保稳定和谐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区检察院从一起普通刑事案件中发现了“套路贷”线索,成功起诉我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套路贷”犯罪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检察院以涉黑犯罪批准逮捕1人,起诉1件38人;以涉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3人,起诉8件47人,不予认定2件13人。在涉黑恶案件中,区检察院共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犯19人,追诉漏罪11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 份。
处理好“打财断血”与依法公平保护合法权益的关系。在办理的杨某、王某某等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依法建议区法院对涉案民事案件中止处理,同时引导公安机关依法查扣冻涉案财产价值近700万元。在办理张某等4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中,严格审查涉案财产查扣冻合法性,区分涉案财产和非涉案财产,建议公安机关解除对非涉案财产的查封。把扫黑除恶和综合治理相结合,严格落实“一案一整治”办法,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分别向区公安局、区国资金融发展中心、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收到书面整改回复。
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
为服务好“六稳”“六保”,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加强制度保障,推进协作配合,出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法》等10项制度办法;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制发《关于在惩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等3个协作意见;联合区公安局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 专项清理,共清理出涉民企“挂案”24件,已全部撤案。高度重视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建立健全涉企案件甄别机制,认真做好 “三个一律”,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市场主体审查逮捕案件11件32人,审查起诉案件16件31人,其中对企业主涉嫌犯罪的4人不批准逮捕,3人不起诉;受理涉市场主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7件,均已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并全部调解结案。
拓展公益保护范围
推进未成年人检察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3人;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件22人,微罪不诉11件14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7人,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件17人;适用认罪认罚40件52人。
内容:编自“南川政法”
编辑:汪叙含 韦雪
责编:任北川